现有我校2022届毕业生刘洪浪,男,不慎遗失毕业证(编号:109761202205002051)、学位证(1097642022002051),特申明作废。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(编号:10976120220502051B)、学位证明书(109764202202051B),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教务处
2026年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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