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我校 2017 届毕业生朱绍琦,男,不慎遗失 学 位 证 ( 编 号 : 1097642017000071),特申明作废。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 予以办理该生的学位证明书(编号:109764201700071B),其证明书与其 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教务处
2025 年 4 月 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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